无区域科技公司转让的办理流程及要求的详细说明,结合最新政策及实务操作整理:
一、转让核心条件
公司资质要求
注册资本≥5000万元(可认缴)
经营年限满1年且未变更过名称
需控股3家以上跨省子公司(成立满1年,字号与母公司一致)
名称合规性
不得与同行业公司名称重复(有投资关系的除外)
名称变更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
二、转让流程
前期准备
资产评估(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债务等)
法律尽调(诉讼、知识产权、劳动纠纷等)
税务清算(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等)
协议签署
签订股权转让协议(需律师起草)
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文件
工商变更
变更登记申请书
新老股东身份证明
修改后的公司章程
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会决议
提交材料:
跨省迁址需先办理原注册地变更,再完成目标地名称核准
后续手续
税务登记证变更
银行账户信息更新
三、特殊要求
外资参与
需符合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》(负面清单)
行业限制
金融、医疗等行业需同步申请前置审批
反垄断审查
市场份额达标企业需向国家反垄断局申报
四、注意事项
名称延续性:协议中需明确名称使用权条款
隐性债务:建议在协议中约定兜底条款
政策风险:2016年后“国字头”名称已停止新批,存量企业需核查原始批文有效性